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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常常再想冤親債主的制度為何而存在?

人們常常把自己的不順遂怪在虛無飄渺的冤親債主的上面。

這樣想就覺得人們根本只想要一個怪罪的藉口而已,疏不知是自己平常所造的惡因所招的惡果。

而人們也常常把對他人的惡意用別人前世不修這種話去合法包裝。

疏不知在這樣開口時就以造了口業。

而我這裡又產生了一個問題,要是冤親債主報復的對象,上一世剛好是這個債主最重視的人,那不是很悲哀嗎?

累劫的冤親債主不同的轉世輪迴,也許在某一世的時侯是自己最愛的人,但是在過了一世一後變成了冤家。

殊不知在快意恩仇時同時也傷害了自己最在乎的人。

所以佛才教我們斬斷這種悲哀的方法,哪便是放下與原諒。

唯有放下了,不怨不恨。

唯有諒解了,才能走過因果。

想想看要是好不容易有了報復的機會,但報復的對象確是自己最愛的人這是何等諷刺。

話說到報仇

為什麼動物都會有報復的情緒。

我想這是一種保護自我追求公平的情緒。

要是人們都沒有這個情緒那就沒有保護自我的動力。

但所謂的報仇是要讓對方有知錯的感覺,所以訓導跟追求平衡才是報仇的目的。

過度的復仇只是罪過而已。

所以所謂復仇也有不看跨越之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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